2019-05-11
經濟日報
地產建設商會早前就新盤招標的規定達成共識,決定實用面積少於1,076平方呎的分層單位不能夠招標出售,而獨立屋、洋房及特色戶均可招標出售,新指引將於6月1日起生效。
地建會早前就新盤招標指引達成共識,但就豪宅定義不清晰。
設過渡期 新指引6月1日生效
地建會日前發信通知會員,除了規定招標文件須同時上載項目網站及交予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而單位成交後的金額及買家選擇的優惠計劃,亦會在成交紀錄冊更新之外,該會亦首次清晰列明實用面積少於1,076平方呎的分層單位不能夠以招標形式出售,較之前非豪宅盤至少20%單位須公開出售,條件更「辣」。
該會又特別就實用面積的規定作出說明,指出可以因應市況作出調整。
至於屬於豪宅類可以招標出售的物業,地建會則歸類為獨立屋、洋房,以及特色戶單位,包括複式戶、頂層連天台戶、低層連平戶,或者連庭園、花園的單位。
新的指引將會設過渡期,會要求會員盡快引入指引,但最終須在6月1日全面落實。
另外,有傳政府加強規管新盤銷售透明度,要求發展商列明代理佣金水平。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指,新盤銷售情況正在逐步改善中,銷監局(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會緊密留意一手樓銷售的情況,希望發展商銷售一手住宅物業的時候,都盡可能將資訊全面公開而透明,讓市民得到全面的資訊,確保交易公平和透明。
撰文 :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