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09
經濟日報
【本報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引起地區關注,元朗區議會有議員指,近年有發展商申請在區內低密度住宅地,增加地積比率大規模建屋,憂慮在土地共享計劃下,規劃署、城規會會忽略土地規劃及基建。
土地共享計劃 增基建容量
施政報告提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容許發展商透過提高基建容量,增加新界農地的地積比率,而額外新增的樓面,須分出6至7成樓面予政府建公營房屋,計劃引起地區關注。
元朗區區議員湛家雄在區議會提出,過去幾年不少發展商向城規會申請,將一些作低密度發展用地改劃為高密度發展,忽略了用地原本規劃意向是配合附近已發展的土地用途,以及交通基建只適宜作低密度發展。例如,有發展商申請在牛潭尾的山丘上,申請將原本地積比率0.4倍,放寬至3倍,以興建35層高、合共近6,000伙的發展。
湛家雄質疑在土地共享計劃建議下,規劃署會礙於政府政策出現把關不力情況,因此要求規劃署須嚴守原本土地用途的規劃意向,並且有任何重大及有影響的更改亦應重視區議會、地區人士意見。
另外,元朗區議會的洪水橋發展工作小組亦指出,規劃署在訂定《洪水橋分區大綱圖》時,未有考慮地區意見,包括反對取消天影路、反對在廈村與天水圍中間的土地,興建高密度的多層大廈等,擔心加重區內交通負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