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09
經濟日報
【本報訊】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即將推出,發展局局長黃偉綸回覆立法會查詢時指,稍後會向立法會相關事務委員會及相關專業界別介紹擬議的計劃安排,今年中把擬議安排提交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以便於2019年下半年接受申請,強調會考慮諮詢機制及利益申報安排。
獲接納項目 提供基礎建設
黃偉綸指,所有先導計劃下的項目均須依從現行土地行政機制下的規定,包括按《城市規劃條例》向城規會提交改劃土地用途或增加發展密度的申請,以及為其發展的私人房屋和商業配套繳付十足市值地價。
至於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土建會)日後扮演的角色,黃偉綸稱,其作為政府的諮詢組織,功能是向政府就土地及發展事宜提供意見。現時,非官方成員包括業界和專業團體的代表,亦有來自社會服務、法律服務及學術界等其他範疇的人士。土建會的成員須根據既定的利益申報機制作出申報,不設公眾查閱。
根據政府構思,計劃中發展商可向政府申請發展所持有的私人土地,獲得接納項目後,政府將提供基礎建設,而所獲得的額外地積比,政府將佔有6至7成,用作興建公屋、居屋或首置房屋,並由獨立的委員會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