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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雙倍印花稅 二手仍受壓

2014-05-26    經濟日報
撰文:張肇栓 置業18主席 欄名:專家論市 政府早前宣布放寬雙倍印花稅換樓期限,二手交投暫未見受惠,主要是因為業主的議價態度漸趨強硬,用家又不肯追價入市,以致雙方再度陷入價格拉鋸局面。 至於購入新盤,買家可於入伙後才開始計算6個月,換言之,樓花期愈長,換樓期愈長,令入市新樓的買家更具彈性,新盤市場是否可受惠雙倍印花稅「鬆綁」,實質效用如何,本人認為要拭目以待。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日前提出「微調」雙倍印花稅,表示建議放寬為「先買後賣」的換樓人士而設定的「6個月」換樓期限,由購入新置物業臨時買賣協議的日期起計,改為由簽署「售賣轉易契」的日期起計算,對於換樓客而言,可謂有更充裕的時間去拿回有關稅項,紓緩業主要急於沽出舊有物業的壓力。 帶動購買力 新盤最受惠 「售賣轉易契」即是「樓契」(Assignment),代表買賣雙方完成交易,以一般二手買賣情況而言,買賣雙方大多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的60天左右簽訂樓契。至於樓花新盤方面,在買家律師草擬樓契後,由發展商律師審核,在核對無誤後,買賣雙方可於指定成交日成交。 事實上,放寬雙倍印花稅對購入新盤單位最為受惠,因二手的成交期一向都以2至3個月為主,而現時換樓期由原先臨約後,延至入伙收樓時方計算6個月,即如新盤的樓花期愈長,換樓期就愈長。 本人認為雙倍印花稅微調無疑會為巿場帶來新一批購買力,長遠來說有助增加二手交投,惟市場上大型全新盤處於醞釀開售階段,加上早前二手減價盤經過一輪消化後有待累積,二手巿場難免持續捱打。 而新盤方面,即使樓盤獲政府批30個月樓花期,發展商亦未必會「即批即賣」,但發展商絕對可以提供長成交期的付款辦法予買家,變相亦可拖長買家沽出原先物業的時間,故新盤市場是否可借雙倍印花稅「鬆綁」,實質效用如何,大家正要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