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30
東方日報
【本報訊】房屋署主任聲稱因不堪工作太過忙碌,遂自製準時處理巿民加按申請「假象」,於一四年至一五年間替六名粉嶺居屋業主偽造批准信,最終該批業主獲銀行和金融機構批出共逾七百三十萬元加按貸款,房署主任事後被控六項偽造罪,他昨於沙田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裁判官先索閱其社會服務令報告,續准他保釋至下月廿七日始判刑。
卅二歲被告鄒海業,原被控九項偽造罪,昨承認其中六項,其餘三項獲撤控。案情透露,接替被告職位的同事於一五年十二月收到業主查詢,但同事卻在檔案中找不到該業主有關加按申請文件,遂向上級匯報。上級調查時在辦事處的廢紙箱內,發現由被告偽造的批准信副本,但房署檔案內卻沒有儲存相關文件,遂報警。
求情指工作繁重 不涉收賄
廉署接手調查,揭發被告涉嫌干犯偽造,他在一七年六月被捕,警誡下承認由於太忙碌,沒有時間按照房委會政策處理該等加按申請,遂利用辦公室電腦偽造涉案六封批准信,又簽了上級姓名及使用對方印章,以製造被告已及時處理申請的假象。
辯方求情指,被告犯案並非因偷懶,只因事發時需要同時負責近四千個加減戶籍、加按或轉讓業權申請,工作過於繁重,強調沒有涉及收賄。被告上司亦替被告撰信求情。辯方指被告將接受紀律聆訊,很大機會被辭退,冀獲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STCC 8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