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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 18, 2025 星期四 陽光充沛 17° 79%

整幢工廈活化改裝 運房局統籌作過渡屋

【本報訊】施政報告研工廈活化過渡房屋,城規會昨同意經運房局專責小組統籌的整幢改裝工廈,可作為期不超過5年過渡性房屋的臨時用途。 住屋需求殷切,政府研究容許工廈活化改裝成過渡性房屋,運房局轄下專責小組,將提供一站式統籌支援,並會彈性處理規劃等規定。城規會昨日公布,就經專責小組統籌在市區及新市鎮地區的已整幢改裝的工業大廈,同意發展過渡性房屋,為期不逾5年,可視為分區計劃大綱圖內的常用臨時用途。 市區新市鎮區 為期不逾5年 城規會補充提到,過渡性房屋目的是提供臨時居所,而專責小組會負責監察確保過渡房屋不會成為永久用途,而5年或以下的固定租期可註明於地政總署批出的特別豁免書。若要延長協定租期,將要按提交申請的時間作重新評估。至於鄉郊地區的建築物如要作少於3年的過渡性房屋,亦需取得城規會的許可。 另外,屋宇署早前亦發出通函,豁免舊樓改裝成過渡性房屋,可放寬採光、通風要求,並考慮採用在工廈改裝上,包括在指定條例,房間面積不少於54平方呎,可豁免房間的採用及通風要求,即採用「黑房」設計。同時若不提供廚房,則要以茶水間取代。 不過計劃內加入多項限制,有關豁免要在接獲該局同意後才考慮有關申請,業主需找非牟利的團體參與管理,由該團體包租單位,租約結束後,豁免書將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