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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匯「多送」天台 恒地入稟追討

2018-11-27    經濟日報
恒基地產(00012)早年出售大圍豪宅名家匯頂層複式單位時,因平面圖出錯,誤將比鄰單位通往天台的樓梯上蓋近200平方呎面積贈予買家。恒地要求修改圖則不果,早年入稟向買家追討業權,案件昨開審。 案件最初原告的宇金有限公司為恒地旗下公司,答辯人為興盛發展有限公司,後來負責是次買賣的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胡關李羅律師行亦被加入訴訟成為答辯人。而興盛發展有限公司亦指遭恒地誤導而提出反申索,要求取消買賣合約及索償。 買家:早知天台細便不買 與妻子鄭瑞珠一同透過公司名義購入涉案1座32及33B室複式單位的談覺華昨日出庭作供,中原地產一方盤問談覺華時指出,2011年8月14日中原地產代理Stella及Philip帶夫婦二人睇樓時,其妻曾問及可否於天台燒烤,而Philip當時回應指「偷偷地」,事後自行清理,鄰居沒有投訴的話即可,談對此表示否認並指當天根本沒有見過Philip,更指若他們早知天台範圍「僅0.5米」的話,根本不會購入涉案單位。 中原地產一方又指,睇樓當日Stella手持平板電腦,向他們展示所購單位的確實涵蓋範圍,當時Stella更表示有不確定處,需向售樓處查詢。談否認有關說法,並指當日其妻子曾問及如何劃分屬於自己的天台範圍,更提議築起籬笆以示界線,惟Stella當時指如遇有火警,有關通道需讓其他住客通過,因此不能設置固定的分隔物,後來其妻建議種植大型植物作分隔,Stella則表示可以。談更指當日夫婦趕着回家,沒有跟Stella到售樓處作查詢,亦沒有看過相關平面圖。 律師樓一方其後盤問談覺華時指出,負責是次交易的律師曾提醒夫婦二人需細閱圖則,確保與現場所見脗合。談同意說法,並指後來至12月初,談獲驗樓師通知指天台有部分範圍是無法經單位進入,甚至無法從單位看到該範圍,始向律師樓職員查問。 法官:陳健強;案件編號:HCA2194/11;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