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9
經濟日報
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昨於網誌撰文,提醒市民必須留意「先買後賣」風險,如買賣時間相差較遠,原物業價值或出現大幅波動;一旦賣樓時樓價下滑,或直接影響市民負擔新樓的能力。
延換樓期限 非減辣第一步
對於港府上周建議,延長雙倍印花稅的「先買後賣」的豁免時限,曾俊華昨表示,了解做法引起社會上不少評論,但強調建議並非「減辣」的第一步。
曾俊華解釋,目前樓市風險仍高,沒有「減辣」的條件,而且相關草案仍未通過,「減辣」機制仍未到位。
曾俊華又指,港府一貫有為合資格的香港永久居民,提供「先買後賣」豁免,故今次考慮議員及市民的意見後,決定提出以上建議,以更切合港人需要。
港府上周建議修訂雙倍印花稅的修訂部分條款,包括放寬6個月換樓限期的要求,由購入新置物業的臨時買賣協議的日期起計,延後至簽訂正式樓契的日期起計;並豁免首置物業連車位的雙倍印花稅。
撰文:蔡浩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