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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每10宗二手 1宗屬內部轉讓

2019-01-16    經濟日報
Q房網香港一項研究報告指出,2018年二手註冊中有4,578宗屬於內部轉讓,佔比率高達10.78%。即是說每10宗二手便有一宗是透過內部轉讓自製自置身份,再買樓時慳稅,究竟稅局少收多少稅。 稅局帳面少收74.9億 根據稅局公布的資料,2018年全年涉及住宅雙倍印花稅(Double Stamp Duty,DSD)共7,152宗(按年下跌12%),所涉及的稅款接近156億元,平均每宗218.1萬元。換算樓價15%,即每宗個案成交樓價約1,454萬元。 假設Q房網所統計的4,578宗內部轉讓個案,全部順利以首置身份入市。假設去年願意支付住宅雙倍印花稅的平均樓價1,454萬計,首置身份稅率3.75%,即54.5萬元;若不用首置身份入市的稅率為15%,即218.1萬元,即每宗可慳稅163.6萬元,4,578宗即一共慳稅可達74.9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假設並未計算聯名物業甩名時所支付的稅款,例如上文提及九龍塘畢架山一號業主,將聯名單位以5,000萬內部轉讓,同樣要支付一半釐印費,即約106萬元,故稅局實質少收1,780萬。換言之,稅局少收74.9億元僅屬帳面數字。 不過,坊間有不少內部轉讓個案可以同時製造多個首置客,例如元朗YOHO MIDTOWN一個443呎的單位,原本由4個人聯名持有,去年3月以550萬元內部轉讓予其中一名業主,另外3個人回復首置身份,其中一人去年4月以715萬元入市傲雲峰,慳稅逾8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