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五月 24, 2024 星期五 微雨 24° 91%

政府停車場封天台 75泊位「曬太陽」5年

2019-04-18    明報
【明報專訊】近年泊車位需求上升,最新審計報告揭示政府管理泊車位有多項問題,有政府多層停車場的天台封閉逾5年,令75個泊位「曬太陽」;又有「死車」佔據停車場泊位多年,估算令泊車費少收340萬元。審計署亦指部分路邊「咪表位」每半小時收費2元水平太低,建議加價。 明報記者 至去年底,全港有超過74萬輛私家車、商用車輛和電單車,泊位則逾75.6萬個,當中約23.8萬個屬可供公眾使用的泊位。審計署分析,早年政府大幅修訂規劃標準,令泊位減少,惟近年供求有變,認為應研究需否更新規劃標準,以及需否發出內部指引,制訂提供公眾泊位的規定(見另稿)。 天台曾被偷銅片 長期落閘 11個政府多層停車場共提供5547個公眾泊位。審計報告顯示,樓高7層的葵芳停車場提供645個泊位,天台佔75個,但審計署發現該停車場天台自2013年10月封閉,翻查紀錄,天台在2012至13年間有避雷針導電片失竊,其後運輸署實施保安措施,包括安裝閘門,惟無紀錄解釋為何不開放天台,認為區內泊位需求極高,天台泊位長期封閉並不理想。運輸署回應審計署稱,天台不適合泊車,決定將天台用作臨時汽車扣留中心,但正辦理程序,令之後可以泊車。 審計報告指出,政府停車場一般由扣留至移離被棄置的「死車」應需時一個月,但至去年12月,5個政府多層停車場共有13輛「死車」,其中10輛「霸位」逾一年,最長11年,審計署估算至去年底因而少收340萬元泊車費。運輸署回覆審計署稱,泊車費僅損失21萬元,至1月已移走6輛「死車」交警方處置,包括「霸位」11年的電單車,今年2月起亦要求承辦商每月就「死車」數目和詳情交報告,以便監察。 15區咪表位「可用率」不達標 至於路旁逾3.4萬個泊位,報告稱2015至18年間,37個地區中,平均有15區的咪表泊位可用率低於15%的目標(見表),當中部分泊位屬低收費,即每30分鐘2元(一般為15分鐘2元),審計署認為若不大幅加費,可用率無法達標。運輸署回覆審計署稱,因地區人士反對,難以加費,但會因應使用情况,針對低收費的泊位檢討泊車費。 運署:地區反對咪表位難加價 香港運輸研究學會資深會員熊永達稱,承辦商容許「死車」長泊多年,管理上「犯大錯」,應被撤換。另外,據他了解,部分商戶長期將車泊於鄰近的路旁泊位,「永遠不入表」,應加強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