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早前決定修訂《灣仔分區規劃大綱圖》,因應司法覆核放寬高度限制,雖然地產建設商會及希慎(00014)等發展商要求進一步放寬,惟規劃署「企硬」,認為無有力理據進一步放寬。
再放寬申述 城規會周四審議
城規會在2011年灣仔分區大綱圖設立建築高限,但及後決定遭地建會、發展商希慎等團體提出司法覆核。由於終審法院最終判發展商上訴得直,並將大綱圖發還城規會審議,故此政府亦在去年就灣仔區的建築高限提出新方案,包括放寬謝斐道、駱克道的商業地帶高限至135米(主水平基準以上,下同),而灣仔道、摩理臣山道的混合用地亦放寬至135米。
不過,新方案仍然未獲地建會及發展商滿意,在提交的申述意見之中,指出有進一步放寬的條件,有關申述意見將在本周四(17日)城規會審議。
規劃署:已考慮所有規劃因素
城規會文件顯示,規劃署認為現時提出的修訂,已經考慮了法庭就大綱圖所作出的裁決,亦已顧及所有規劃考慮因素、《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2018年進行的空氣流通專家評估,以及准許發展密度等。
規劃署亦指出,發展商就利舞臺廣場用地和禮頓中心用地提出的替代計劃建議,並非按照《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的要求,又認為當局建議的135米高限,亦足夠進行發展。
該灣仔分區大綱圖的申請意見,將會交城規會作出最後決定,並影響到區內物業的重建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