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1
經濟日報
政府推出的「港人港地」實施情況受公眾關注,發展局表示,該項目目前仍在銷售樓花中,至今無收到特別豁免售予非港人的申請書,並指若發現違反個案,會按法例收回住宅單位。
據「港人港地」地契條款,發展商及業主轉售項目單位,只准售予本港永久性居民,並事前須取得地政總署書面同意,發展局局長馬紹祥昨回覆議員提問時指出,項目現時仍在售賣樓花階段,地政總署署長未有收到任何特別同意書的申請。
項目現處售樓花階段
馬紹祥指出,同意書是按土地契約條款發出,若有人違反同意書的條件,即未有按地契條款取得有效同意,地政總署會考慮採取執行地契條款行動,依例把涉及住宅單位收回,有關的權益會轉歸財政司司長法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