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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供應 下一步售樓紙審批

2014-05-13    經濟日報
政府為增加住宅供應,除全方位覓地,亦透過簡化審批程序,以加快落實住宅銷售,現屋宇署批則簡化程序初見成效,日後仍要地政總署落實加快批出售樓紙,方可配合新樓供應。 政府近年積極增加土地供應,令私樓潛在供應升至歷史高位。運輸及房屋局資料顯示,未來3至4年有7.2萬伙新供應,若按3.5年計算,即平均每年2萬伙,已超出政府未來10年平均每年私樓供應1.88萬伙目標,並較過去5年平均每年吸納量(土地註冊處一手樓登記量)1.29萬伙多59%。惟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仍強調,政府絕對不會減慢推地,局方會繼續加緊尋找土地建屋。 單從批地可建住宅數字來看,潛在供應的確可應付未來數年市場需求,但關鍵在於有關潛在住宅供應,能否落實推出市場,並由真正有需要的市民購買並居住,這便要依靠政府相關部門就審批程序上的配合。 屋宇署4方面 簡化程序 過去一段時間,政府已推出多項修訂,以加快樓宇審批程序(見表),其中屋宇署今年首季公布新的作業備考,就從事前期查詢、入則審批、申請動工紙,及輕微修訂安排等4方面,簡化審批圖則程序,並於3月批出30份圖則,按月倍增,並創27個月新高,可見屋宇署簡化審批已初見成效。 然而,有關供應能否落實在市場銷售,還看地政總署在審批預售樓花同意書上,能否作出配合。政府去年6月把預售樓花期由現時的20個月延長至30個月,此舉原則上可令私樓加快在市場銷售。 不少發展商亦急不及待,批出圖則後,隨即向地政總署申請預售樓花同意書,如剛於3月批出圖則的信置(00083)及嘉華(00173)合作的將軍澳66C2區項目,已於4月申請售樓紙,項目樓花期長達44個月。 但相關項目申請,能否加快以長樓花形式推出市場銷售,最終仍要各部分配合。礙於現時包括地政總署及屋宇署等部門並沒有統一建屋機制,任何一個部門在審批過程中未能協調,仍會令供應難以落實。 撰文:馮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