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2
經濟日報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發表網誌強調,業主若申請較低稅率繳稅,須提交法定聲明,一經查證屬「借人頭」或「借出人頭」買樓作虛假陳述,將觸犯刑事罪行,可判處入獄兩年,並須補回稅款差額及罰款。
須補回稅款差額及罰款
政府上月中出招堵塞「一約多伙」,現行買家申請較低稅率繳稅時,須向稅務局申請加蓋印花稅時提交法定聲明,以確認買家取得有關物業,是代表自己行事,若買家是「借出人頭」或「借人頭」置業,故意作出虛假陳述,可能已干犯刑事罪,或被罰監禁兩年及罰款,同時須補繳稅款差額及逾期罰款,該罰款最高為差額稅款的10倍。
陳茂波指以欺詐手段意圖詐騙稅項屬於犯罪,已指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及稅務局必須嚴加查證有關法定聲明,按法例進行檢控,包括涉嫌教唆及串謀作出虛假聲明的相關人士,提醒市民勿以身試法。
另截至今年3月,政府預測未來3至4年私樓潛在供應升至9.6萬伙,比本屆政府上任時增50%,而今個財政年度的供應可望有約3.2萬伙,較供應目標的1.8萬伙,高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