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8
經濟日報
【本報訊】稅務局於今年初開始徵收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簡稱BSD),截至上月25日為止,當局已合共接獲5.1萬宗豁免稅項申請。
根據《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若果有關的住宅交易屬近親之間轉讓、購入作重建用途,或因市建局收購而重新購入的替代物業,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可以申請豁免繳交佔樓價15%的BSD。
致函通知 申請豁免程序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昨以書面答覆議員提問時,指出當條例草案於今年2月22日通過後,已發信給可能須繳交買家印花稅的購買人或承讓人的代表律師行,通知其加蓋買家印花稅的安排及申請豁免程序,截至上月25日為止,稅務局已合共接獲5.1萬宗豁免稅項申請。
張炳良指出,政府為防止非香港永久性居民,透過以香港永久性居民名義購買住宅物業的方法逃避BSD,故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購置住宅物業時須宣誓,有關的交易是「代表自己行事」,一旦被證實作出虛假陳述,可處監禁兩年及罰款。
據運輸及房屋資料顯示,BSD在今年3月至今,稅務局已處理1,827宗涉及BSD的住宅物業交易,所牽涉的稅款為33.1億元。
至於2011年7月實施至今的額外印花稅(SSD),有關的住宅物業交易約3,473宗,所涉及的稅項達6.54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