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07
經濟日報
【本報訊】地政總署就本月底截標的灣仔捷船街住宅用地,作出資料聲明,指項目發展不受樓宇向後退入及闢設通道巷等限制,地皮可建樓面1.45萬平方呎,估值約1.4億至1.7億元。
根據屋宇署《可持續建築設計指引》,當地盤附近的街道寬度少於15米,發展商需要進行樓宇向後退入,以騰出更多的地面空間,改善空氣流通及提升行人區的環境質素。
另外,據資料聲明顯示,上述的規劃要求並不適用於灣仔捷船街住宅用地。地皮佔地約2,906平方呎,地積比率約5倍,可建樓面面積約1.45萬平方呎,建築物高限為12層,項目須於2019年9月底落成。
另一方面,聲明亦指出,項目的發展亦不受《建築物(規劃)規例》,有關於通道的規管。據規劃顯示,每幢住用建築物在背後或旁邊,均須設有一條通道巷,而通道巷的路線、闊度及水平,須由建築事務監督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