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經濟日報
【本報訊】近年地產代理監管局加強對地產代理的要求,罰款愈來愈重。有代理被投訴處理按揭問題不當,判罰5,000元,代理上訴後,反而加重罰款至10萬元,增幅達19倍。
據了解,該名代理兩年前撮合1宗400萬元以下細價樓交易,被投訴失實陳述。地監局最初以書面判罰5,000元及停牌2星期,涉事代理透過書面認罪,但其後經過多次求情,希望減少判罰,最後更提出抗辯,局方並作出紀律研訊,日前改判代理上訴失敗,罰款大幅上調至10萬元,比最初的5,000元重19倍,停牌則延至28周,遠較初的停牌2周時間為長。
細價樓交易 被投訴失實陳述
地監局回應查詢時指出,局方不宜評論個別個案。由於每宗個案的判罰皆由紀律委員會視乎案情、求情理由及持牌人的違規紀錄等多項因素而決定,倘若同一個案中涉及多於一個指稱,紀律委員會在考慮相應及整體處分時,有可能會參考整體罰則的原則而作出判決,以反映該個案的獨特情況。而根據上訴機制,投訴人只有1次上訴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