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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為大規模收地鋪路

2017-04-12    經濟日報
對於政府推出特惠津貼新安排,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是為日後大規模收回棕地而度身訂造,同時質疑成效,指難為10年期舉證,又促政府交代涉及總金額。 另有區議員指方案好聽但不實際,認為195萬元退場費,連清拆費都未夠。 立法會議員姚松炎認為,現行賠償政策下,棕地作業者原不獲賠償,認為建議會減少日後收地時棕地營運者的阻撓。他說,政府這次是一手鬆、一手緊,一方面為棕地營運者鋪路,令他們願意退場,另一方面則收緊向違反土地契約的寮屋作賠償。 指10年期難舉證 不過,姚松炎對措施的成效有保留,指政府提出的賠償價與市價仍有距離,未知有多少棕地營運者會接受,又認為政府提交議案時,有必要解釋清楚,為何原本以違法方式,即先霸後租的短期租約者,會在今次方案中反成受益人,並要交代方案涉及的總金額。 對於政府指需要同一經營者,在被收回的土地經營最少10年,才合資格申請,姚認為難以為經營年期舉證,又說如果訂下太長年期,可能令很多經營者不能達標,令政策達不到預期效果。 區議員稱不實際 元朗區議員周永勤指,特惠津貼上限定在195萬元,對部分棕地營運者而言,連清拆費也不夠。他說,有營運者聘請逾千名員工,若要退場,單計長期服務金及遣散費已經要數千萬元,尚未計算清拆構築物及其他費用,直言195萬元對露天場地可能勉強足夠,但是對有蓋構築物的營運者則要多10倍。 周說,方案對市民大眾而言相當好聽,但並沒有實際作用,指政府閉門造車提出方案,沒有考慮營運者所面對的困難,又指不應該一刀切設定賠償上限,應按營運種類、投資額等情況與營運者商議,再作合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