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2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當局計畫在新界拓展三個新發展區,為協助徵收當中逾三百公頃的棕地,發展局最新建議將受清拆行動影響的特惠津貼安排,延展至現時不涵蓋的戶外或露天工商業務,但合資格棕地作業者需要證明,已在有關私人農地或政府短期租約土地之上營運至少十年,而且沒有違契。新安排下,受影響棕地作業者可領取七千八百元至一百九十五萬元的特惠津貼補償。
現行受政府收地影響的特惠津貼安排,不論違契與否,只有在登記寮屋或暫准構築物內的工商業經營者才可受惠,而位於私人農地上、符合地契的單純露天棕地作業者,則需要經法定程序提供經營利潤證明,才能申請法定補償。但按過往案例,補償金額雖然可達三年利潤,但申索程序複雜,動輒需時三至四年。
發展局最新建議將特惠津貼安排延伸至私人農地及短期租約官地上的棕地作業者,合資格申請者必須證明其作業由同一經營者營運至少十年,期間沒有違反地契、短期豁免書或租約等條款。
露天場地可獲每平方米三百九十元的津貼,涉及用地面積不能少於二十平方米,而領取最高津貼額的面積上限為五千平方米;按此計算,津貼額介乎七千八百元至一百九十五萬港元。至於有蓋場地的最低合資格面積為五平方米,上限二十五平方米,一概發放十一萬五千五百元,其後每平方米二千三百一十元。若作業者同時為地主,將兼可擁有作為業主的另一份賠償。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若作業者選擇領取特惠津貼,手續較簡單或只需三至四個月,形容新措施填補目前政策的夾縫,並為相關經營者提供多一個補償選項,減省繁複程序。當局未來主力拓展的三大新發展區,包括古洞北及粉嶺北、洪水橋以及元朗南,涉及三百四十公頃棕地上的營運者均適用。
對於要求領取特惠津貼安排的棕地作業者必須營運至少十年,他說是參照寮屋補償的基準,可篩走投機者,避免公帑遭濫用,確保相關人士「已有相當的投資硬件」。他指出,新界不少棕地是在八、九十年代開始營運,估計大部分經營者也符合申請特惠補償資格。
當局建議將於下月二十三日提交立法會審議,一旦通過將可追溯至本月十一日,預計古洞北及粉嶺北會是最先受惠的大型發展區。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立法會議員姚松炎認為,政府推出新措施是為日後大規模收棕地鋪路,令棕地作業者願意退場。
另外,運輸及房屋局表示已完成發展橫洲第一期公營房屋所須的法定程序,地政總署將會收地,土木工程拓展署預計明年初先行探土,年中平整地盤,並分階段於二〇及二一年移交地盤予房署興建公營房屋,四千個公營房屋單位預計二四/二五年度落成。據了解,橫洲第一期發展範圍涉及少量的棕地,合資格作業者亦可按新政策申領特惠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