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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 冬 生 : 一 手 新 例 磨 合 達 平 衡 點

2014-04-29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一手新例實施剛屆滿一年,期間新盤開售一舉一動均成市場焦點,儘管發展商推盤步伐仍較審慎,但熟悉新例運作的孖士打律師行合夥人葉冬生認為,至今銷售運作尚算暢順,而經過約八個月的磨合期,發展商、買家及監管機構等三方,已就新例銷售安排及初步找到平衡點。隨着發展商逐漸摸清「新遊戲規則」,相信未來的銷售策略,將「轉守為攻」,在加快銷售時間及提供更大彈性的優惠上着墨。   葉冬生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新例的重要法律觀念,是在提升透明度下,令市場人士均獲得同樣的公開資訊及公平參與的原則,最明顯的例子,就是新例要求發展商需在賣樓前三天公布價單,令各方有興趣的人士,均可在相同時間獲得有關資訊, 無論發展商其後如何修改價單,均需遵守這重要規定,在這大前提下,令到新盤開售得以規範化。   他表示,綜合過去一年新盤市場的運作,發展商、買家及監管機構(銷監局),三者在銷售運作上,可算達到一個平衡點,既保障了市民的知情權,令樓市買賣更加透明、公平、有根據,亦保障了發展商利益,同時,銷監局在過去一年,多以溝通及勸喻形式,要求發展商修正個別銷售安排,以貫徹增加透明度的原則,而並非動輒嚴懲,反而令到市場運作更加順暢。   葉氏表示,「香港的發展商是全世界適應能力最強的群體」,早在一年前的立法草擬階段,發展商已經就新如何遵守新例諮詢律師界及測量界等專業人士等。「一開始發展商非常擔心在製造樓書的時候出錯,面對樓書似乎成了驚弓之鳥。但是經過一輪的諮詢、嘗試,時至今日,僅僅一年的時間,各發展商已經摸索出順暢準備、製造樓書的方式與門路,有時候,律師甚至乎不用過多地參與。而其後價單、銷售安排的公布、開售時間等程序,發展商亦已基本熟習。」   不過,對於市場爭論,例如發展商開出的首張價單,與首批開售單位往往不同,或首批中一些平價單位卻未公排出售,令市場質疑新例是否存在灰色地帶或漏動,葉氏就從法律的角度解釋,在保障各方持份者及增加透明度這兩大前提下,這類銷售手法並無與新例的精神牴觸。   葉氏指,新例最大的目的是規範市場、使之公平、公開、有法可依,使市民有所適從。惟新例同時要保障發展商利益,不可能強行要求其一定要全數推售手上所有單位。新樓未開賣前,發展商作為項目擁有者,是具有買賣自主權,可決定是否推售及何時推售,這是憲法精神保護私人財產的體現。   他重申,新例的一個重要點,是買家在購買單位時,必可清楚知道其售價,同時發展商須保證在出價三天後,可以價單價成交。   他認為,新例運作較原先估計暢順,初期發展商主要着眼於樓書內容等技術層面,但約首半年間迅速適應,其後已集中着眼於銷售安排、如提供不同類型的優惠上,相信未來一年,發展商更會「轉守為攻」。   他又指出,發展商摸索出如何好好填滿出價到開賣的三天時間,進一步加速銷售部署,更會探索出在開售期間,想馬上加價或者增加優惠,應該如何實施,使遇上樓價波幅較大的情況,發展商仍能保證自身利益。 2014-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