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5
經濟日報
撰文:唐榮
欄名:專家樓論
去年4月底實施的一手住宅銷售條例,下星期便踏入條例一周年,如果以此為界,條例前後的12個月有何變化?
附表是一手條例實施前後,即由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以及2013年5月至2014年4月,有關一手住宅的成交量及總值的變化。雖然去年發展商就一手新例提出各種批評或要求修訂等,直指影響新盤銷售,附表顯示,新例實施後的幾個月份,新盤均曾錄得超低宗數的成交登記數目,像2013年6月登記成交宗數曾低見135宗,緊接的7月亦只有211宗後逐步回升。金額當然亦是去年6月最低,僅有近11億元。
新例後12個月 一手交易減13.5%
不過,發展商自去年10、11月起發力推盤,似乎成功追回落後的銷售業績(去年11月至今年2月的4個月,共有6,115宗一手登記),以成交宗數來說,一手條例前12個月有13,238宗一手交易,新例後的12個月,縮減至11,447宗,前後減少了1,791宗,跌幅為13.5%。
至於成交總金額方面,減幅較宗數為少,新例前約有1,194億元的銷售業績,新例後僅減至約1,042億元,新例前後的12個月,發展商實際少收了152億元或12.7%。
平均成交額910萬元 不跌反升
另一點有趣的是,一手例前的12個月,平均每宗一手成交金額為902萬元,當市場指新例影響樓市、新樓銷售等等,但新例後的12個月總計,平均每宗一手成交金額不跌反升,升至平均每宗交易達910萬元,微升0.9%。
依照過去數年一手銷售往績,平均每年售逾萬單位,套現1,000億元以上,應該可以達到發展商的銷售目標,而過去12個月累計,即使新例實行,各辣招發揮威力,種種因素影響下,仍取得一定成績。
內地客減少 反映港人購買力
換言之,發展商有可能並非如市場所推測,非常急於催谷一手新樓銷情。當然,部分要追落後的發展商、部分處於未來大量供應的地區新盤、或會趁現時市況穩定時推售、一些餘貨,避免新例的程序,亦會採用不斷加推銷售的方式促銷,避免留下存貨。另一點可以評估的是,即使內地客減少,新盤客源以本地市民為主的情況下,新盤平均每宗交易金額仍相當高企,甚至不跌反升,反映港人具有相當強的購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