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31
東方日報
【本報訊】房屋委員會四月開始將財政預算案提出的差餉寬免,轉歸住宅及非住宅租戶,分別預計涉款廿一億二千三百萬元及二千九百四十萬元。房屋署將個別通知住宅及非住宅租戶具體安排。
每季上限一千元 租金抵銷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通過,房署由四月開始至明年三月的十二個月內,以每季一千元為上限,按月將政府的差餉寬免額從住宅租戶的租金中抵銷,悉數轉歸住戶,而租期非涵蓋整個月的租約,則按比例計算。
至於非住宅樓宇租戶方面,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按無所損益原則,把房委會非住宅樓宇(停車場除外)一七/一八年度差餉寬減款額轉惠予轄下非住宅樓宇租戶或暫准證持有人。他們可以由四月至明年三月豁免繳交每月差餉,以每季一千元為上限。房委會轄下的六個位於晴朗、葵涌、梨木樹、天恩、洪福和水泉澳邨的街市承租商亦會把差餉寬減額全數轉予檔戶。
房委會表示,由於停車場寬減差餉額不多,把差餉寬減額轉予車位使用者涉及大量行政費用,故按照以往做法,不把停車場包括在內。房委會會將停車場獲寬減的差餉款額投放於停車場設施,如裝設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更換節能照明裝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