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4
經濟日報
【本報訊】規劃署不反對南區赫蘭道7號屋地上蓋面積,由25%放寬至27%,以興建1幢樓高3層分層住宅,提供約4伙單位。
建3層住宅 提供4單位
規劃署表示,上述擬議的住宅發展,符合所處用地的規劃意見,認為上蓋面積獲放寬至27%,落成的住宅物業不會與周邊的低密度住宅,產生不協調的問題,亦不會對區內的交通及環境等造成不良影響,故不反對有關的申請。
另一方面,南區赫蘭道7號屋地,佔地約2.52萬平方呎,業主計劃以地積比率0.75倍,興建1幢樓高3層分層住宅,總住宅樓面面積約1.89萬平方呎,合共涉及約4伙單位及9個私家車位。
另外,項目亦會設有1幢樓高1層的會所,所涉及的樓面面積約944平方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