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4
東方日報
首個專為綠表人士而設的綠置居項目將於下周四(20日)接受申請,市民反應熱烈,昨日首日已派出近萬份申請表。
不過,本報記者發現有意申請者對計劃內容一知半解,有人以為購入後可再申請居屋,亦有人以為可以一間公屋分拆兩戶,並由其中一方申請綠置居。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指,綠置居無異於居屋政策中的綠表,強調項目是「一間公屋換一間綠置居單位」。
綠表置居先導計劃(綠置居)項目景泰苑,將於下周四至11月2日接受申請,大批市民昨晨到樂富房委會客務中心索取申請表,其中模型展示及虛擬示範單位片段位置皆人頭湧湧,市民皆紛紛用手機拍下照片,並與身旁人士熱烈討論;房署稱截至昨午5時,客務中心共派出約9,800份申請表,並有約760人次到訪參觀建築模型和展出的資訊。
以為可再購居屋 誤解可拆戶
反應熱烈但有意申請者卻對計劃一知半解,趙氏夫婦剛入住黃大仙竹園邨,為有自己物業,打算以綠表資格申請綠置居,表示若成功購入,也會繼續申請居屋。惟房署表示,成功購得綠置居人士及其配偶(包括在購買有關單位時仍屬未婚人士日後的配偶),日後不能再申請房委會、房協或市建局轄下任何資助房屋計劃。不過,同在申請表上的其他家庭成員只要符合有關計劃的申請資格,則不受此限制。
現與妹妹及媽媽同住公屋的徐小姐,打算由妹妹申請綠置居,徐小姐與媽媽則繼續居於公屋。不過,綠置居申請須知列明,公屋住戶須與租約或定期暫准居住證內所有人士一同申請,及獲得現居屋邨辦事處或租約事務管理處核實資格;即同住一個公屋單位的家庭成員只能購買一個綠置居單位,「以一換一」。若一個家庭租住2個或以上公屋單位,且由2個或以上的核心家庭,即夫妻、父母或子女組成,便可分戶申請購入2個或以上綠置居單位。
輪候公屋者 需了解編配資格
除了已上樓的公屋戶,亦有正輪候公屋的人士欲碰碰運氣,房署資料顯示,經核實符合資格、正輪候公屋並預料將於1年內獲編配單位的人士都符合綠表申請人資格,但並非所有持綠表人士都必然屬符合資格人士。若是「有條件租約」住戶或經由「特快公屋編配計劃」而獲配公屋單位,租戶須於租約生效3年後才符合申請綠置居資格。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主席黃遠輝稱,或有個別申請者有誤解,不過綠置居基本上沿用綠表居屋的計劃、以一間公屋換一間綠置居單位,認為是公屋居民熟悉的做法。
對於項目中提供不足200平方呎單位惹爭議,黃遠輝解釋景泰苑原為公屋項目,故當中設供1、2人家庭的單位,他稱明白綠表人士偏好較大單位,但估計在現時樓價水平會有申請者望以百餘萬購入細單位「上車」。
撰文:
張美琪
陳曉瑩
章淑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