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23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社企「要有光」自一三年推出「光房計畫」,以優惠租金供單親家庭入住合租單位,並給予協助,至今近一百四十個家庭受惠,他們平均住上兩年多時間就可遷出,流轉率高達百分之一百四十一。評估機構指,住戶的住屋壓力紓緩及有足夠輔導後,無論經濟及社交層面都有正面幫助。社企希望有更多業主能出租空間,更透露有九龍區一豪宅單位有意加入變身「光房」。
「要有光」的「光房計畫」,現於獲有心業主贊助約四十個住宅單位,每個單位各分配給兩至三個合適的單親家庭合租居住,按該家庭情況訂租金水平,租住期最多三年,期間有職員跟進各住戶的情況,及早計畫未來。計畫至今,已有近六十個入住「光房」家庭遷出,另約七十個家庭仍留守。
理大社會政策研究中心夥「光房計畫」進行評估研究,發現住戶的流轉率達百分一百四十一,而且有五成一已遷出「舊客」因與家人或朋友關係變得密切而得以同住、合租及介紹住所。另有一成九人獲派公屋。中心主任鍾劍華指,他們曾估計有人租約期滿後不想離開,不過實際相反,不少人未住滿三年便遷出。他認為只要對住戶提供充足的協助,此類過渡性住屋有相當社會效益,建議政府打破不同規限,為參與業主提供部分支援及發展合作性房屋等其他居住模式。
「要有光」創辦人余偉業就相信,香港有不少單位可供利用,但現時被閒置,希望有更多業主主動聯絡加以善用社會資源。
在北角一個唐六樓「光房」單位,現由三名單親媽媽及共六名子女入住。住戶阿青指,以往與讀中學的女兒居於劏房,由於要照顧女兒,她需做三份兼職賺錢交租,收入只夠勉強餬口。但搬入光房後,女兒可交由其他媽媽暫代照顧,她成功找到一份更固定的全職工作,收入增至過萬元。
住戶阿華是新移民,分別有三個十多歲子女,她通過朋友介紹的社工幫忙,轉住光房。她們及另一戶阿晴一家相處融洽,不時一起包餃子,交流廚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