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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適應新例 懂見招拆招

2014-04-23    明報
【明報專訊】一手新例實施一周年,發展商逐步適應條例要求,開始懂得「見招拆招」,令過往的賣樓「奇招」開始復活;就以銷監局建議發展商不適宜公布樓盤平均呎價為例,發展商就紛紛以樓盤的最低售價作招徠,藉以營造平價現象,並在銷售安排上作調整,令「唧牙膏」式賣樓再現。 回顧去年5、6月一手新例生效初期,發展商仍未摸清形勢,對新例有所顧忌,因而減慢推盤步伐,賣樓、宣傳廣告等皆「回歸平實」。不過經過一輪試水溫後,發展商開始「故態復萌」,如一手新例規定發展商首張價單單位數目,不能少於項目單位數目的一定比例,發展商卻在銷售安排上「做手腳」,令每次發售單位只佔項目小部分。 標榜最低售價 營造平賣感覺 另銷監局今年初提出發展商不適宜公布單位平均呎價,反令發展商可以標榜「最低售價」作為賣點,打造平價賣樓印象,但期後卻大幅加價。如新地(0016)瓏山1號,4月初首推最便宜的低層實用718方呎3房戶,首次開價時定價632萬餘元,但新地一直未有安排發售,近日卻低加價至逾704 萬元,亦即加價11%,並安排本周五發售。 銷監局﹕扮平賣再加價 適得其反 銷監局回應指,對於發展商以此舉營造宣傳效果再提升售價,局方認為只會產生反效果,令準買家有被愚弄感覺,損害公眾對該公司的印象。局方重申,發展商何時推售住宅、以及推售單位數目,均純屬商業決定,不是一手銷售條例規管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