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17
經濟日報
為滿足商業用地需求,政府01年向立法會申請撥款重置機電署銅鑼灣總部,料04至05年度可完成,但審計報告揭土地至今遲了10年仍未騰空。
1966年政府撥出面積達16,000平方米、位於銅鑼灣加路連山道的土地予機電署作總部,同時撥出宋皇臺及九龍灣予署方作其他用途;至94年政府決定騰出銅鑼灣用地重新發展,建議將設施搬往啟德用地。
發展局:04年僅參考目標
01年政府就重置機電署尋求撥款時,告知立法會將於04至05年度騰出空地;至12年12月,規劃署又告知規劃及土地發展委員會,目標在13至14年度騰出用地;然而機電署表示,將於今年5月,機電工程署香港區廠房搬遷後,才將用地移交地政總署。
審計署指,騰出土地日期較原先遲了10年,情況並不理想。
機電署回應審計署指,並無預測可在04至05年度騰出銅鑼灣用地,目標日期亦未有計算進行除污及拆卸工程等。發展局亦指,04至05年度騰出用地的日期,並非機電工程署承諾的日期,只是供房屋用地供應督導委員會參考的目標日期,會按審計署建議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滙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