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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僕宿舍空置 水務署佔66%

2014-04-17    經濟日報
審計署審查部門處理過剩公務員宿舍的進度,發現5個部門擁有近500個過剩宿舍仍未使用。 其中逾66%由水務署持有,當中包括位於葵芳的宿舍,75個宿舍單位,只有5個仍然在使用,但為保養及管理,每年仍需耗費逾20萬元公帑。 葵芳75宿位 僅5個仍使用 審計報告指出,自1990年實施居所資助計劃後,新入職的公務員無資格申請高級公務員宿舍,因此宿舍需求逐漸下降;而截至去年10月,產業署出租或有待處理的過剩高級公務員宿舍有198個;另外5個部門合共有498個過剩宿舍仍未使用,其中330個單位屬水務署所有。 產業署每年均會向相關決策局或部門發出通告,要求部門就轄下的宿舍,提交周年申報表,以決定空置宿舍如何善用。 審計署發現,水務署在去年底,仍有378個過剩物業單位,但只將其中48個,更改用途為承辦商工地辦公室、水務署監控及資料收集的分區控制中心等,餘下仍有330個過剩宿舍。 而屬水務署仍使用中的宿舍單位,已由2001年491個,大幅減至13年底的27個,並散布於15幢不同處所。其中包括葵芳興芳路建於1977年的員工宿舍,當時供在海水化淡廠執勤人員入住,但化淡廠已關閉32年,現時在宿舍的75個單位中,只有5個編配給員工,其餘都是空置,是水務署40個宿舍中空置最多,但每年卻需20.3萬元維修保養費。 雖然水務署2010年開始有計劃將員工集中編配於同一宿舍,但計劃延誤,未能騰出未盡其用的處所作其他用途。 水務署長:加快騰空行動 審計署建議當局協助水務署盡快善用過剩物業。水務署署長回應指會加快行動,及早騰空更多處所作其他用途;但又指出,現時15幢只部分佔用的宿舍,有12幅經規劃署在今年2月評估為位於潛在危險設施諮詢區內,不能考慮作非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又或因無道路連接、屬法定古迹,應保留作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 至於截至2013年10月,114個由財政司司長法團擁有的過剩高級公務員宿舍,審計報告則建議應在合理限期出售,而非把單位長期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