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6
經濟日報
發展局局長馬紹祥發表網誌表示,寮屋佔用人無合法業權,政府會逐步取締寮屋,不應將長期使用寮屋視作理所當然,若發現違規擴建,強調當局不會姑息。
目前香港有約38萬多間早於1982年已獲登記的寮屋,馬紹祥指出,寮屋由始至終都屬於「未經批准」的構築物,政府積極覓地建屋,只是暫准寮屋存在至自然流失,並非等同合法業權,故此當政府要清拆有關寮屋時,不屬於迫遷。
馬紹祥表示,任何購買或租住寮屋人士,均不會獲得任何法律保障,一旦發現寮屋違規擴建情況,當局亦絕不姑息。
欄名: 簡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