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7
經濟日報
為配合租客承租能力,業主惟有把單位分間出租。分租物業包羅萬有,由普通分層單位,以至洋房物業,均有房間出租。
粗略估計,透過網上放盤平台以分租形式,出租的單位有近百個,租金最平為一個位於屯門龍鼓灘的村屋單位,廣告指放租房間面積約100平方呎,擁有新裝修及有窗,租金最平2,500元有交易,相等於市區舊樓床位租金。
元朗獨立屋 房間租6千
亦有業主把獨立屋分租,廣告指出物業位於元朗翠峰,單位面積約1,600平方呎,業主會保留2樓自用,出租1樓3個房間,租金6,000元至7,500元。估計3個房間全數租出,租金收入約兩萬元。
不過,無論是租客或業主,分租或承租單位房間時,注意事項比一般租盤多。以租客角度而言,承租房間前要先知道,出租是業主,還是單位租客再分租房間,因為租客於未有業主批准下再分租單位,有機會違反租約。
至於業主方面,同一時間要管理多個租客及租約會相對費時。假設出售單位套現,亦少有新買家願意承接。另外,單位內設施或因為租客人數多,較容易出現損毀,保養維修支出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