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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移民租置買家稅 張炳良:可酌情分期

2014-04-17    明報
【明報專訊】立法會於2月通過向在港買樓的非本港永久居民徵收15%買家印花稅,有新移民因去年透過「租者置其屋」計劃購入公屋單位,但房署和律師均沒有提醒需繳額外稅款,被稅務局追討稅款而陷入經濟困境。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強調,租置計劃非本港永久性居民也需繳交買家印花稅,但稅務局可酌情容許買家分期付款和減免罰款。 另稅局可減免罰款 張炳良書面回覆立法會有關查詢時表示,由去年10月底至今年2月底,稅務局共接獲7.76萬宗樓宇買賣加蓋印花申請,包括4740宗租置計劃購買公屋交易。租置計劃涉及的買賣單位估值介乎30萬至100萬元,每宗交易涉及的買家印花稅款由4.5萬至15萬元不等。 張重申,律師有責任提醒買家是否需繳交買家印花稅,稅務局可按情况容許買家分期繳付稅款或酌情減免罰款。本港永久居民買樓可獲豁免繳交買家印花稅,他書面回覆另一立法會議員查詢時強調,法例訂明買家必須透過律師或民政事務處作聲明,證明自己是香港永久居民以申請豁免買家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