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買家就購入新地(00016)旗下赤柱村道50號洋房提出「踢契」,獲法庭裁定勝訴,可取回1,928萬元訂金及部分樓價。新地稱尊重裁決,稍後決定上訴事宜。
該買家在兩年前以1.28億元購入赤柱村道50號的5號屋,在完成交易前兩年,入稟指發展商未能出示兩封在1923年及1924年當局就地皮批地條款的文件。發展商稱,曾向地政處查詢,惟政府回覆無相關信件的紀錄,認為政府不會執行任何命令,不影響物業的業權。
不過,法庭認為,發展商未有妥善答覆買家的業權查詢,地政處現階段沒有相關信件亦不代表有關批地條款不會執行。
欄名: 市場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