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9
經濟日報
近年有人質疑「賣地養基建」,發展局局長馬紹祥批評,說法屬於罔顧事實,強調賣地是為增加土地供應,而政府有不同安排應付基建的資金需求,賣地收入並非唯一選擇。
馬紹祥在網誌指出,政府採取多管齊下策略增加土地供應,賣地目的絕非為推展基建項目,而賣地收入存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後,財政司司長亦有權把基金內不需用的款項結餘撥入政府一般收入帳目內,並非縱有盈餘亦不能夠調撥作其他政府開支。
同時,馬紹祥又反駁,公眾質疑大型跨境基建屬於「大白象」的說法,並引香港回歸前後落成的千億「機場核心計劃」為例,指當年項目亦曾被批評是浪費公帑,更被要求擱置。
不過,他認為,機場鞏固香港在區內物流及航空樞紐的領先地位,又引述理工大學的研究顯示,當年在「機場核心計劃」內的交通運輸工程,每投入100萬元,長遠便可產生約460萬元的總體經濟與社會效益。
撰文: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