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動四年的東京街/福榮街市區重建項目,出價兩年半以來,至今只收回六成半業權,市建局指有投資者拒絕出售物業,加上有部分業主未能取得聯絡,導致收購進度相對緩慢,認為現時是時候向政府申請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餘下業權。有市建局非執董直指,六成半的收購率相當低,以此為門檻申請強收較罕見,但估計項目或有業權人聯手拖延,相信市建局是考慮到再作商討亦難有進展,才會貿然申請強收。
項目涉及八十一個私人擁有權益,但市建局於一四年九月公布收購價至今,只有五十四個物業業主簽署轉讓契約,另有十一個業主至今聯絡不上,涉及住宅單位、地舖及後巷權益。市建局認為現有樓齡近六十年的舊樓已明顯失修,且涉及僭建,加上近期收購進展加快,是適當時機啟動收地程序。據悉,涉及不足一百個業權的項目,市建局一般可於廿個月內完成收購,長達卅個月已經相對較長。
疑有業主聯手決斷唔賣
按慣例市建局申請強收業權,收購率一般都達八成或以上,今次六成半收購率便提出強收,較為罕見。市建局非執董潘永祥相信,項目遇到難以克服的困難:「應該係有業主聯手、或者集合咗一定份額?業權,又決斷唔賣。呢啲情況如果唔強收,對其他業主亦都唔公平!」潘指這種情況下,再商討亦難有進展,長時間拖延會令收購成本上升,啟動強收程序是唯一選擇,政府審批申請時亦會考慮個別情況。另外有非執董擔心,低收購率下貿然強收會損害市建局形象,「但如果已經傾完又傾,對方係想拖住等樓價升,市建局都冇其他選擇!」
影響112住戶及29商舖
東京街/福榮街項目涉及十三個街號,地盤面積約逾一千二百平方米,估計影響約一百一十二個住戶及廿九個商舖。重建後將興建一幢廿五層高住宅大廈,提供約一百七十五個中小型單位。項目亦因為收購程序受阻,需延至二三/二四年落成。收地申請已交發展局考慮,若獲接納並呈交行政會議審議並獲通過,經過三個月通知期,有關土地將復歸政府所有,屆時前業主只能獲賠償土地復歸政府當日的公開市值。此前,受影響業主仍可與市建局作私人協議,賠償金額可相等於同區七年樓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