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5
東方日報
將軍澳居屋唐明苑公眾鹹水供水喉去年十一月爆裂,水務署人員發現收藏喉管的四邊形構築物乃違例僭建,要求該苑業主法團先拆除再維修。惟法團指自一九九九年入伙,業主並無加建該構築物,認為拆除責任及費用應由房屋署承擔。數名居民代表昨日到政府總部外請願,法團主席郭德強批評房署回應欠積極,鹹水供水喉至今仍未修理如「計時炸彈」,隨時影響屋苑一千九百二十戶、約五千名居民的鹹水供應。
出入必經之路
居民向運輸及房屋局代表遞交逾千份業主簽名信,要求局長跟進。法團副主席張國強指該高兩米、約佔四十呎的構築物位於唐德街方向,屬居民出入必經之路;屋苑圖則顯示該構築物介乎公家地和屋苑範圍交界,正由西貢地政處確認誰屬,房署早前表示要待地政署查證後再商討安排。張更斥房署不可理喻,構築物原非業主加建,但早前多番接觸房署,署方指屋苑十多年前交收時已交由業主負責,故拆除責任及費用應由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