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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棕地九成獲批 環團促城規廢指引

2016-12-02    明報
【明報專訊】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分析新界土地改劃棕土用途申請,發現近年獲批個案數字高企,過去5年平均每年達453宗,獲批比率逾八成,當中只有約三分之一屬露天貯存用途,其餘為停車場及維修場,認為現時城規指引助長棕地擴散,要求廢除相關指引,並加強打擊違例發展,防止棕土擴張。 平均每年批出453宗 規劃署回覆,城規會審批涉及露天貯物和港口後勤用途的規劃申請時,會考慮規劃指引編號13E列明的規劃準則,包括申請地點所屬地區的規劃意向、與四周的土地用途是否協調、申請地點的通達程度和擬議用途可能產生的影響。對於環團要求廢除指引13E,城規會表示會不時檢討規劃指引,以便處理相關規劃申請。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指出,為應付發展蓬勃的物流業,規劃署於2008年實施規劃指引編號13E,將新界部分土地分成4類,當中第1類認為適合作露天貯物及港口後勤用途,其餘幾類加入不同限制和條款,例如第4類是指漁塘或濕地,申請改劃棕地用途一般會遭否決。 政府實施規劃指引13E,原意是將棕地規範化,但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研究主任陳翰奇認為,指引反而鼓勵改劃用途申請,變相助長棕土蔓延。 城規成員:有效期僅3年 該會分析城規會數字顯示,城規會於2008年實施城規指引13E前,每年獲批改劃用途數字由數十至百多宗不等,獲批率由20%至74%不等;2008年實行13E後,獲批數字明顯上升,2008年有253宗,到2011年更升至548宗,是近年最多;近年物流業發展放緩,獲批數字仍然高企,今年1至7月已有275宗獲批,獲批准比例高達88%,涉及土地面積逾90公頃。 事實上,本報檢視近年獲批的棕地,主要集中在三大地區,包括流浮山、大棠及石湖圍,都是城規指引13E列為第1類的土地範圍內。 但城規會委員侯智恆認為,城規指引13E對助長棕地擴散效應有限,城規會每月都會處理數十計棕地申請,部分個案本身已是棕地,認為指引作用是規範棕地用途,故獲批年期只有3年,屬權宜之計。 侯智恆指政府現時「優先開發綠化地帶」實在說不過去,「棕地問題避得一時,唔避得一世」,政府應制訂長遠解決方法,為棕土定下政策,以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