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3
經濟日報
元朗錦田北爾巒讓大手客有優先認購權的做法,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認為,應在一般準買家認購前盡快通知可選購的單位數量等;惟實行時或遇難處。
分輪選購 須逐輪發布銷情
新地(00016)爾巒近期開始推售一種全幢僅有8伙的中座物業,上周更有豪客一次過連購3幢共24伙。項目明天也將推售同類物業共24伙,據銷售安排顯示,有意大手認購的「組合登記人」(指有意合夥購入全幢的準買家),可在早上9時起(A時段)到場報到並率先揀樓;其他「非組合登記人」則待下午1時起(B時段)才可揀樓。
銷監局昨天表示,組合登記人在A時段認購後,部分單位已被選購,非組合登記人無法即時知道B時段實際可供選購的甚麼單位及其數量。
局方認為,上述建議並非變相要求發展商提早公布成交紀錄,但強調發展商如選用這種銷售形式,就有責任在確認A時段售出單位後,盡早通知非組合登記人準買家,B時段的待售單位及數量;又建議非組合登記人事前先向發展商或代理查詢上述資料。
新地:銷售安排跟隨指引
此外,爾巒的每一輪銷售的首日,都會在售樓處現場擺放告示板,張貼所有已被揀樓的單位,讓在場人士知悉即時銷情。惟銷監局指,有關形式的公布,未能讓未到場的準買家清楚了解,建議發展商完成A時段銷售後,通知B時段的準買家(或所屬代理)待售單位情況及數量。假如時間許可,亦可即時更新當日的成交紀錄冊。
新地昨晚回應指,爾巒的銷售安排均跟隨一手賣樓條例指引和要求,為公眾提供項目的銷售日期、數量及出售形式的詳細描述。
該盤於明日的銷售工作,集團早在上周五(即出售當日的7天前)經已發布,公眾有充裕時間了解及考慮;根據該份銷售安排,B時段登記人應了解有意選購的單位,有可能於A時段已售出。
短時間通知 速度難確保
有關銷售結果,集團一直遵照條例規定,於24小時內公布成交紀錄。就銷售監管局的建議,集團已積極考慮,會於B時段開始前在銷售現場張貼A時段的銷售結果,讓公眾參考。
此外,有地產界人士指,其實早前也有發展商在公眾人士認購時段前,讓公司的員工或高層人士,進行優先內部認購,這類安排日後也可能要按局方建議,盡早通知下一輪的揀樓人士。同時,如向隅者眾多,發展商也難以在短時間確保準買家或代理知悉最新銷情。
撰文:呂勁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