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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園街舖訴訟 地署多賠逾4千萬

2016-11-12    經濟日報
【本報訊】市區重建局早年就旺角重建項目收購物業,有地舖業主不滿賠償入稟要求土地審裁處裁定舖位價值。法官裁定舖位值逾9,700萬元,呎價31萬元或為舖位收購價次高。 重建賠償暫接受出價 業主入稟 市區重建局自07年起於旺角進行重建項目(即現時SKY PARK),收購旺角西洋菜街、奶路臣街及花園街一帶物業,惟政府代表市建局出價逾5,500萬收購實用面積為312平方呎的花園街78號地下A2號舖時,被業主雪倫有限公司拒絕,業主其後暫時接受出價並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法庭裁定物業價值。 案件經過8天審訊,業主與地政總署均分別傳召專家進行估價,業主一方的專家曾於審訊首天,申請更改估價方式,即加入對面舖位的租金作參考,法官當時批准其修改。業主一方的專家將舖位估值為9,200萬元,而地政總署一方的最初估值則為約5,700萬元。 新收購價9735萬 呎價高達31萬 法官昨於判詞中指,涉案舖位位處旺角購物區最繁忙路段,於業主專家進行估價時,該舖位正被用作出售Nike波鞋,人流甚高。而根據雙方專家以不同估價方式,對比過鄰近舖位的租金及樓價等因素,法官決定平衡兩個估值方法,並將物業最終價值訂為9,735.6萬元,換言之,地政總署需多賠逾4,000萬元。 以舖位現時收購價9,735.6萬元計算,實用呎價高達31萬元,有機會成全港第二貴舖位收購。過往亦有不少舊樓收購涉天價舖位成交,包括永義(01218)收購的銅鑼灣勿地臣街項目,在2014年時則曾2.37億元購入勿地臣街15號的地舖,以舖位實用面積675平方呎計算,呎價高達35萬元。 法官又於判詞中指出,對於署方以涉案舖位屬非法改建的「一開四」單位為由而拒絕賠償感到驚訝,法官認為有關單位經合法途徑作買賣,署方拒絕賠償的做法荒謬。 暫委法官:葛倩兒;案件編號:LDLR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