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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監局趕絕無牌代理 違規即負刑責

2016-06-30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多個焦點盤輪流開售,靠佣金為生的代理行,亦派駐重兵在售樓處兜售,甚至未考獲牌照的「見習生」亦要上陣,地監局昨更新一手盤執業通告,嚴打「無牌街霸」參與新盤銷售,以及向準買家作兜售,違例者有機會負上刑責。   每逢有大型新盤推售,代理行往往採人海戰術,派出大量的「街霸」(即專責一手盤銷售工作的前線代理),向前往售樓處的途人兜售,據業內人士指,有代理行更會派遣未考獲代理牌照的見習生出動,作「無牌街霸」一同兜售,適逢近期屬畢業季節,更有代理行聘請剛畢業不久,而且尚未成功考牌的中學生投身街霸行列。   有見及此,地監局昨更新有關代理於一手盤銷售時秩序及操守的執業通告,通告涵蓋的其中一個新範疇為代理行調派非持牌員工,前往新盤售樓處時,必定要確保沒有從事代理銷售工作,倘若該批見習生,在派發新樓宣傳單張時,一同向準買家提供物業各項銷售資料(例如樓盤價錢、開售時間),或是陪同準買家參觀示範單位及樓盤,均有可能構成以無牌形式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即觸犯《地產代理條例》,屬刑事罪行。   此外,代理行應確保公眾人士可分辨該公司的非持牌員工,有關人士應戴上印有「非持牌員工」字眼的名牌,同時代理行亦要委任持牌代理,作為「導師」,監督非持牌員工在一新盤銷售處的操守及表現。   通告也再度提醒各大代理,不可有過分推銷的行為,例如阻礙行人,即使途人表明沒興趣購買該物業,仍然不斷游說及向其招攬生意等,而有關通告會在9月1日起生效。   地監局發言人補充,去年全年該局共巡查一手盤銷售處共1218次,當中發現4宗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個案,已轉介警方處理,其中兩宗個案早前已經審結,兩名無牌人士分別被法庭判罰3000及9000元,同時留有案底,其餘兩宗個案警方正作處理。而今年首5個月,該局亦巡查達579次,但暫未無發現無牌從事代理工作的個案。   地監局行政總裁韓婉萍再指,為確保代理業界遵從指引,局方會委派人手前往售樓處巡查,代理如未有遵守通告內容,有機會被紀律處分。地監局執業及考試委員會主席張國鈞表示,該局留意到有個別代理行,委派大量持牌及非持牌員工前往售樓處,此舉可能會混淆公眾並做成混亂,希望銷售處的秩序得以改善。   對於新指引推出,作為龍頭大行的美聯,其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指出,現時該行亦有聘請未考獲代理牌照的見習生,讓他們「邊學邊做」,了解樓宇買賣詳程及運作,亦沒有直接參與樓宇銷售工作,公司會全力配合有關指引要求。   另一大行,中原亞太區住宅部總裁陳永傑稱,該行對地監局的要求會作出配合,而公司一向不鼓勵前線代理以「街霸」形式兜售,同時亦認為,局方要求持牌代理以導師形式,監察見習生在售樓處的操守,見習生亦可從旁「偷師」學習,亦有利其往後在代理界上的表現。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榮譽會長汪敦敬稱,近年確實有業界聘請尚未考獲牌照的人士,進行一手盤推廣及銷售工作,有機會令消費者蒙受損失,認為地監局更新通告後,讓各代理行有法可依,不單止進一步保障買家,對提升業界形象也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