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20, 2025 星期六 間有陽光 22° 67% 黃色火災危險警告

稱村民不可信 官﹕仍是入侵者

2016-08-18    明報
【明報專訊】恒基地產子公司祺星有限公司去年入稟區域法院,要求馬屎埔八旬女村民交還佔地過萬呎農地。祺星一方早前要求法庭以簡易程序,裁定佔用土地的女村民敗訴。法官昨頒下判辭,指女村民說法不可信,裁定她敗訴,須交出土地兼付訟費。 原訴為祺星有限公司,被告為廖笑。被告一方早前抗辯稱,前年恒基代表曾承諾,只要被告願交出其中部分土地,便可繼續租用餘下土地。暫委法官周博芬昨頒下判辭,指沒有任何文件或證據顯示被告曾交出土地作為新租約的交換條件,被告仍是土地的侵入者,實際上沒有放棄土地的任何部分。法庭又信納原訴一方所指,該恒基代表只是前往與被告談判。 判辭又指被告必須證明,原訴曾清晰承諾不會要求被告將土地交吉,並會與被告簽訂新租約;被告聲稱原訴一名公司代表曾作口頭承諾,卻出人意料地沒確認該代表身分。 【案件編號:DCCJ313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