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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商須統一業權 團體料再爆收地衝突

2016-11-09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容許範圍內的私人土地業主,可向政府申請「原址換地」,透過補地價以改變土地用途發展私人項目。有團體批評若洪水橋再採用有關模式,只會重複新界東北的爭議。 補地價改用途 土地須逾4000平方米 所謂「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是指政府除徵用私人土地發展外,亦容許私人土地業主以契約修訂申請形式,包括原址換地,在補地價後改變土地用途作發展。有關申請必須符合特定準則和條件,包括用地面積不小於4000平方米及統一業權,以確保規劃完整,業主所持有的土地必須是政府已規劃用作「私人住宅」或「商業發展」用途才可以申請;而業主需向土地上的佔用人如住戶或農戶,提供與政府相若的現金賠償等。 發展局在過往的文件上表示,採用「加強版」模式有助加快房屋土地供應,亦可保障私人土地的現有佔用人可獲公平對待。 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首階段的原址換地申請將於今年12月底截止,地政總署目前正處理兩宗位於首階段發展範圍內的原址換地申請,該兩幅土地分別位於粉嶺馬適路及古洞。 本土研究社:等同向發展商屈服 本土研究社成員陳劍青指出,「加強版」模式等於政府透過公私營合作幫助發展商換地發展,若洪水橋採用此模式,等於向區內囤積大量私人農地的發展商屈服。 他說,以往沿用的傳統模式是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發展區內所有私人土地以作發展,政府需按法例賠償予受影響人士,而且可由政府全面作規劃;但在「加強版」模式下,往往政府未開始收地發展前,發展商已及早收回土地,趕走土地的原有佔用人,例如早前被納入原址換地範圍的粉嶺馬屎埔村曾爆發收地衝突,故預計洪水橋會重複新界東北的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