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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房局:一份合約買多伙視為單一交易

2016-11-08    明報
【明報專訊】自政府實施加強版15%雙倍印花稅後,新盤市場錄得首置客以同一張合約購入多個物業,而不需繳付加強版稅款的個案。運輸及房屋局回應稱,稅務局一向以文書為基礎徵收印花稅,如一份文書涉及多個物業,稅務局會視為一項整體交易,並按有關物業樓價總額來釐定應繳稅項。 首置客購南區•左岸 慳稅600萬 運房局續稱,政府推出的新一輪稅項措施,主要涉及稅率變動,將住宅物業的雙倍印花稅稅率全面提高至15%,以取代現時稅率。除提高稅率,政府會沿用現行雙倍印花稅機制下的安排,包括豁免和例外情况。因此若買家為香港永久居民,在購買住宅物業時,沒有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有關交易亦可獲豁免15%新雙倍印花稅稅率。此外,中海外(0688)旗下鴨脷洲南區.左岸於「加辣」後,連錄兩宗首置大手客個案。其中一組買家斥資1.14億元購入2伙,依舊有稅率繳稅,可節省約600萬元稅款。 律師:日後拆售或被追稅款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買家購入多個單位時因以同一張合約簽訂,有理由令人相信為自住用途,才可豁免辣稅。若日後拆售單位,意味購買單位實為投資用途,與實施加辣版雙倍印花稅的原意有所違背,因此業主有機會被稅局追收所豁免的稅款。此外,買家若有向銀行借貸,亦要留意日後拆契時,銀行會否徵收額外費用,拆契後未有售出的單位可否繼續承造按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