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政府加辣針對住宅投資買家,惟個別投資者變招避稅,以首次置業身分,以同一份合約連購多伙新盤以避開「辣稅」,運房局回應指,一份合約購買多伙視為單一交易,而現時的措施有互補作用可調節;法律界人士稱,有關做法有違政策原意,買家日後出租或分拆出售,政府將可追回「辣稅」差額。
市場人士指,以首置身分「一客多食」的僅屬個別例子,因為銀行不會視為首置客貸款,故手頭資金必定充裕。
運房局發言人指,新推出的《印花稅條例》下,若一份合約涉及多個住宅物業,稅務局會視購買有關住宅物業為一項整體交易,並會按適用於有關住宅物業的總代價的稅階和稅率來釐定應繳納的印花稅。發言人續稱,經充分考慮到一直以來,以合約為基礎的印花稅制度,以及整體需求管理措施已有充分的互補作用,政府認為有關印花稅制度不須大幅改動。
資深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由於現時該措施只剛剛實施,因此有法律上未有先例可參考,惟根據現時的法律條文,若新買家以同一份合約購入多個單位,需繳交的稅項將大幅減少,惟及後把該批單位出租,或重新分契出售,有違政府減少抄買活動的原意,政府將可追回「辣稅」差額。
中原按揭經紀董事總經理王美鳳表示,若買家以單一合約連購多伙物業,即使為首置客,若未能解釋作自住用途,銀行將視作投資者處理,最高只可借5成按揭,較一般用家為低。
業界人士指,上述一客多食個案僅屬個別例子,在過去周末兩日僅錄得約7宗以此方法入市,透過首置客購入多個單位並以一張合約成交,相信銀行不會視為首置客的貸款模式,故此手頭資金必定充裕,否則難以採取上述方法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