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6
經濟日報
發展商開則愈來愈細,新盤面積或低至140平方呎,較現時公屋人均居住面積更細。測量師解釋,情況因法例未有規定最低面積要求,只要有基本配置如廁所等就能獲準批出圖則。
公屋人均居住面積141呎
根據房委會資料,現時公屋的人均居住面積為141平方呎,而人均居住面積少於59平方呎則會劃為擠迫戶,可以向政府當局申請調配單位。若果新盤「迷你化」的情況繼續加劇,居住環境隨時變得較公屋更差。至於私樓的人均居住面積,並沒有官方正式數據,但據學者推算,一般約140至150平方呎。
新一代迷你戶的間隔基本上屬於「全開放式戶」,除了不會有大廳及獨立房間外,連廚房都已經是開放式設計,剩下只有廁所屬於獨立設計,只適合單身居住。隨着發展商開則愈來愈細,到底迷你戶的面積是否已經去到極致,還有沒有進一步縮細的空間?
新盤備基本配置 即可批則
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副主席謝志堅解釋,法例不會規定一個住宅單位最細應該有多少平方呎,審批圖則的屋宇署只會考慮單位有否基本配置,例如須有廁所、開放式廚房須有洗手盆及灶頭等,以及採光、通風合不合規定,所以原則上迷你單位面積仍有縮細空間。
不過,謝志堅相信,以屋宇署資料顯示,實用樓面面積(Usable Floor Area)71平方呎的單位,相信已經頗接近「最細」單位的極限,因再縮則可能連基本的睡床、收納櫃亦無法擺放,即使建成後亦難為市場接受,發展商亦不會考慮興建。
撰文:
余敏欽
報道系列: 細戶狂潮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