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3
經濟日報
近期頻發生樓宇買賣騙案,青衣盈翠半島一個多按單位,業主沽樓收取買家訂金約60萬元後失蹤,單位已斷供,淪為銀主盤,現由銀行推出再售。
該單位為青衣盈翠半島3座高層F室,實用面積523平方呎,原業主於1998年以296.9萬元購入單位,曾有3次按揭紀錄,最新一次於2013年,單位獲大新銀行承造按揭。
單位斷供 銀行開價620萬
資料顯示,單位於本年2月份,透過美聯物業以600萬元沽出,樓價較去年中樓市高峰期時,同類戶型單位造價約670萬元,低逾1成。有指業主收取買家1成訂金,即60萬元後便失蹤。
新買家損失60萬元訂金,同時又未能成功購入單位,另邊廂單位疑因原業主斷供而被銀行沒收,成為盈翠半島近年來首個銀主盤,現銀行以開價620萬元放售。
本報記者就上述事件向美聯物業住宅部行政總裁布少明查詢,他表示,公司正在積極跟進事件,並已陪同買家報警求助,故現階段不便評論。
再有買家被騙取訂金,地產代理監管局指出,曾經就着訂金託管的問題發出執業通告,提醒地產代理,須向買家提出直接向業主支付訂金風險,以及向買家提出將所有訂金(包括首期及後續訂金)託管在律師行內,直至交易完成。
地監局同時提醒消費者,若物業是「負資產」或有未解除的按揭,宜將訂金託管於律師行,待律師確認樓價餘款足夠清還現存按揭,才向賣方發放訂金,避免賣方可能挾訂潛逃。
事實上近期市場接連發生多宗藉樓宇買賣而騙財的個案,雖然是騙徒有預謀行事,但若地產代理盡責及小心行事,肯定可以避免不少損失。例如大圍名城一個3房單位買賣,騙徒偽造身份證,假扮業主放盤,成功騙過地產代理、律師及銀行三方,騙走逾290萬元交易訂金,只要三方人士細心核對,騙徒肯定沒有那麼容易得手。
海典灣業主 收50萬訂後破產
其次,騙徒知道近期樓市淡靜,地產代理急於做生意的心態,也給予騙徒趁機行騙的時機。例如馬鞍山海典灣一個單位以925萬元易手,業主收取50萬元臨訂後申請破產,並拒絕完成交易,令買方蒙受極大損失。
其實,該單位的樓契查冊中可以看到,原業主曾把單位多次加按套現,明顯反映業主財務出現困難,地產代理應該小心行事,最好把訂金交由代理律師託管,直至最後完成交易一刻才交予賣方,既保障買方也保障地產代理的利益。
撰文:
文倩婷
黎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