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0
經濟日報
近年主打細單位的新式工廈興起,引起政府關注工廈濫用為住宅用途。屋宇署推出4招(見表),收緊新建工廈批則中的獨立廁所要求,限制高樓底設計。分析料措施降低發展商建工廈意慾。
樓價高企,上車需求熾熱,衍生出近年有發展商將工廈「劏細」,興建面積300至500平方呎的細單位,附設獨立廁所及分體式冷氣,加上容許用戶24小時出入,部分項目甚至附設會所設施,形同新樓「上車盤」,近期更惹來政府部門關注。
不常見設施拒接納
屋宇署近日向建築師等認可人士發出通函,表明認為工業大廈不適合作住宅用途,而正當該署與地政總署正聯合打擊現存工廈作「劏房」的時候,在近期建成的工廈不少細單位卻附設獨立睡房,並成為新趨勢。
為打擊新式工廈濫用作住宅,屋宇署決定在審批新建工廈圖則,包括改裝及加建工程時,加入4項新的要求。首先是過往容許工廈商業用的廁所,可以不按照一般住宅廁所嚴格的通風及採光規定,同時獨立廁所的暗渠將會不豁免計算入總樓面面積內。兩項規定均會增加發展商為工廈細單位設立獨立廁所的開則難度。
發展商建工廈 意慾料降
此外,近年工廈細單位均採用特高樓底設計,意味在「拆售」後,新買家可以私下加建閣樓,增加單位居住空間,新規定則要求,過高的樓底需要有充分的理據證明。
最後是不常見於工廈的設施或設計,在審批圖則期間均不會獲接納,將趕絕時下工廈設會所、泳池的趨勢。
測量師學會上任會長何鉅業認為,4項招數之中以收緊獨立廁所及單位高樓底要求「最辣」,因為日後發展商不能夠再用「黑廁」設計,在開則難度將會大增,降低發展商建該類工廈的意慾,但他相信,只要在發展利潤上有誘因,始終會令個別發展商想辦法突破限制。
事實上,現時發展商在市區購入工廈或工業地的地價成本,遠較購入住宅地盤為低,但重建後卻以貼近住宅的售價推出,加上非住宅項目不受《一手住宅銷售條例》規管,賣樓靈活度較高,所以近年有不少投資者或發展商均參與興建這類「新式工廈」。而現時荃灣一帶的新式工廈,例如DAN 6的呎價不過6,000至7,000元,單位面積400餘平方呎起,入場費不過200至300餘萬元,遠低於同區私樓,所以頗受投資者歡迎。
撰文:
余敏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