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In order to see this website, please enable JavaScript!
我們偵測到您的瀏覽器不支持JavaScript!為了可以使用本網站,請開啟JavaScript!
十二月 5, 2024 星期四 間有陽光 21° 71%

女子涉冒父賣樓騙訂270萬

2016-11-01    星島日報
四十七歲無業女子涉嫌趁父母辦理離婚,正就父親名下兩個位於銅鑼灣百德新街珠城大廈物業分配爭拗時,冒父親名義向相識十年的朋友及一女子以低於市價出售物業;該對男女買家信以為真,先後支付共二百七十多萬元訂金後,女被告聲稱業權有問題,交易要告吹,及簽出支票退還訂金,怎料支票全「彈票」,女子被警方拘控以欺騙手法逃避債務等三罪名受審。被告則辯稱,這屬貸款而非賣樓。   三十歲電腦中心東主的杜偉光昨作供稱,他與被告黃小媛相識十年,被告一向揚言自己「好有錢」,常在內地捐錢建學校,更聲稱有參選人大。一○年九月被告致電他,表示父母離婚後,父親名下的兩個物業判給被告三姊弟,被告聲言打算以四百七十萬元出售兩個物業,他同意有關交易,並於當晚在被告家中簽立臨時買賣合約,而他及妻子則以銀行轉帳形式支付訂金給被告。   杜指他購入兩個單位,其中一個準備餽贈繼父養老,故其中一單位的買方則由他的繼父簽署合約。但後來被告以不同藉口要求他增加訂金,甚至揚言「不加訂就將之前訂金殺訂」,結果他只好先後十四次以轉帳方式,合共將一百九十八萬元訂金轉帳給被告。   但被告卻於一三年四月通知他,由於婚姻授產契約有更改,雙方的買賣合約需終止,被告同意以二百萬元作為訂金基數,並願意雙倍退還訂金即四百萬。同年十月,被告開了一張一百八十萬支票給他,但有關支票不能兌現。之後被告於一四年一月再簽發面額十萬元支票,但該支票亦「彈票」。   控方指,被告戶口當時結餘最高只有二百二十六元。杜被問及有沒有收到賠償時指:「無,一蚊都無。」   被告沒有律師代表,親自回答盤問指自己是向杜借款,而非賣樓。杜早得悉要等兩層樓有關的訴訟完畢才還錢,杜亦有寫過五百萬元的借據要被告簽,但她因無錢而拒簽借據,更哭訴被杜打。杜承認有打過被告一巴掌,被告反控杜不止打她一巴掌,也有一拳打她的左面。杜指被告借錢的說法「荒謬」,每次再加付訂金是因被告稱有關單位的訴訟已有突破性發展,否則不會一直「加訂」。   控方指,被告父親黃恩坡是珠城大廈十九樓及三十樓兩個單位的業主,○八年十一月其父母辦理離婚,並就兩個物業業權重新作出分配。   一二年三月第二名買家沈燕儀經朋友介紹認識被告,被告提及珠城大廈兩物業單位有意出售,並表明單位業權有些問題,但沈仍同意以六百四十萬元購入兩單位,並先後支付七十三萬五千訂金。沈後來作土地查冊,才發現兩單位已售給杜及已簽臨時買賣合約,沈即要被告雙倍退款,被告簽出面額六十萬元支票作退款,但有關支票「彈票」。   被告於前年七月遭警方拘捕,警誡下被告承認其弟妹對出售物業全不知情,亦沒有授權她出售。但她從沒有答應把珠城兩單位售予杜,她純粹向杜借款,並簽下非正式協議,以上述物業作借款抵押。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二○六——二○一六。   涉冒父賣樓騙訂的被告黃小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