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04
經濟日報
地產代理於新盤代客墊資入票的行為,一直被地產代理監管局視為嚴打對象,地監局網頁資料顯示,有多家地產代理因代客墊資入票而被重罰,最高個案罰款8萬元。
單月判罰8宗
資料顯示,地監於6月份完成約30宗研訊,其中8宗是關於地產代理提供貸款予一手樓盤的準買家買樓,即坊間所講的代理墊資認購新盤行為,包括利嘉閣地產、美聯物業及香港置業等大公司均被局方罰款,罰款金額介乎3萬至8萬元。
罰款金額比發出失實陳述廣告的罰款還要高,可見局方銳意整頓相關劣行。
而涉事的前線代理則被罰1萬至1.2萬元不等,個別營業員還在牌照上附加條件,須在指定時段內,取得監管局的持續專業進修計劃的特定學分。
另一方面,在前線營業員,在處理一手住宅樓盤的購樓意向登記退票事宜中,沒有將本票歸還準買家,最終被局方判罰營業員再培訓,可見局方對於一手銷售過程的監察相當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