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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寮屋建八豪宅 前高官富商涉霸地

2016-06-10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南區大潭灣是傳統豪宅區,傳真社調查發現,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和中國探險學會等涉嫌佔用東丫背村官地逾三十年,將寮屋改建成八座豪宅,其中麥世耀佔用官地面積多達九千七百呎,加建一間單層房屋、花園和碼頭等。麥世耀承認於八十年代向寮屋居民買入一個「上蓋」,一九八一年遷入村,但聲稱沒有改建寮屋,只是「改善」設施,將損毀的木材結構改為混凝土。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一般而言,寮屋不可作結構、用料方面的大改建,已責成地政總署不論涉事者背景,嚴肅跟進。   傳真社調查發現,前高官和富商涉嫌於大潭灣東丫背村,將荒棄及清拆的寮屋,改建成八家豪華獨立屋,加建花園、玻璃屋和私家碼頭等設施,總樓面面積增至逾八萬九千平方呎,由八十年代起霸佔官地超過三十年。佔用人包括勞工處前助理處長麥世耀、中國探險學會、商人曾文進、孫志強及盧文德。   麥世耀涉嫌佔用官地面積多達九千七百平方呎,包括一間單層房屋、花園、碼頭及沙灘。一九九六年回歸前退休的麥世耀表示,早於一九八一年已經遷入東丫背村,並承認在八十年代向一名寮屋居民買入一個「上蓋」,多年來從未繳交差餉、地租,但拒絕透露當時成交金額。而地政總署顯示,麥世耀居所在一九八一年麥「入村」當年,只是一間長方形豬舍,但翌年豬舍位置改變成一家形狀不規則的房屋,所佔面積遠大於原來豬舍範圍。而在一九九九年至二○○七年間,屋前海岸線明顯被人工修整,沿岸增加最少兩個碼頭和一座燒烤場,其中碼頭至今仍不時有人整修。   不過,麥世耀否認改建寮屋,只是「改善」寮屋設施,聲稱當年買入「上蓋」時,房屋木材已經損毀,故改為混凝土,房屋的木窗亦先後換成鐵窗及鋁窗。他又指,東丫背村內其他房屋亦有相同做法,雖然明白自己佔用官地,但堅稱沒有犯法,「違甚麼法呀?如果是違法政府一定(會派人)來,地政署一定會干涉」。   東丫背村其他涉嫌佔用官地的「村民」包括中國探險學會,霸佔官地面積多達二萬平方呎,包括三間雙層房屋、一間單層房屋、獸籠、玻璃屋、樹屋和兩個碼頭,該會網頁顯頁,上址是學會的「大潭研究中心」,綜合政府圖則顯示,建築物均於一九九三年後落成。中國探險學會在一九九六年在本港登記為慈善團體,創辦人黃效文曾於二○○二年被美國《時代》雜誌選為廿五位亞洲英雄之一,多次帶領探險隊,並以發現長江新源頭蜚聲國際。   黃效文曾於○七年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及居住在大潭灣一條村內,但傳真社記者未能聯絡黃效文,透過電話接觸中國探險學會,職員在記者表明身分後隨即掛線。   在村內涉嫌佔用官地的還住有最少三戶商人,包括曾文進、孫志強與盧文德,全部住在雙層房屋。其中曾文進曾於前年在社交網站上載擴闊碼頭的照片。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回應指,一般而言,寮屋不可作結構、用料方面的大改建,並已責成地政總署,不論涉事者背景,都要按法律嚴肅跟進,一有結果便會對外公布,但暫時沒有證據看見地政總署因涉及前高官和富商,而刻意不執法。地政總署指,初步調查顯示,大潭灣東丫背村的登記寮屋有懷疑違規擴建情況,如違規的修葺或擴建未獲糾正,寮屋管制辦事處會取消有關的寮屋登記,地政總署可按法例對佔用官地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