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06
經濟日報
撰文:
鄺志輝 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會長
欄名: 專家論市
二手市場交投持續放緩,近日有報道指有不法分子冒認業主,在市場以低市價放盤,甚至向銀行、財務公司作物業借貸,當有關款項到手後,不法分子逃之夭夭,受害人才後知後覺。
有報道指,騙徒以假身份冒認大圍名城業主,透過地產中介公司聲稱連租約放售3房單位,成功騙走逾200萬元後不知去向。事件揭發後,接連爆出多宗巨額騙案,騙徒冒認業主相當專業,甚至偽造樓契及身份證,向物業按揭公司明借暗搶。據悉,自2013年至今年5月,警方已接獲52宗物業騙案,涉及70多個物業,大部分為住宅單位,損失金額高達2.3億元。
騙徒犯案手法主要有3種,包括冒認他人身份、提供虛假資料及以內地業主物業行騙,受害人有買家、業主、租客、財務公司、地產代理和銀行。根據警方數字顯示,單單今年首5個月已發生8宗案件,涉及13個物業,其中1宗案件更涉及6個物業,全部業主均為內地人,騙徒成功欺騙5,100萬港元按揭貸款。
地產代理須負責把關
除了詐騙財務公司外,亦有買家中招。據了解,騙徒調查目標樓宇的業主底蘊後,偽造與真正業主同名的身份證,繼而在銀行開設個人戶口,騙徒會以較低的價錢放售「無樓睇」物業,吼準買家「執平貨」心理,最終成功將單位轉售騙取金錢。
騙徒以專業的手段作出欺詐的行為,連銀行、財務公司都不能倖免,令業界大為震驚。筆者認為,作為前線的地產代理,應經一事長一智,除了從事件中汲取教訓,亦要提高意識,做好把關的責任。
在促成交易時,要依足地監局的指引,小心核實買賣雙方身份,並確保賣方有權出售物業,才發放訂金;亦應建議買方安排律師樓託管訂金,減低風險,攜手合力阻止同類事件再度發生。